202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之二十四
单位支付职工疗养费,
职工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问题内容】单位统一组织的集体疗养,费用由单位统一支付并以开具发票的形式统一报销,并未通过现金的形式发放给员工的,这种情况职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复机构】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4-12-30
【答复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