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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注意!自开增值税专票,帮你节省成本的关键操作
发布时间:2025-03-14  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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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政策规定

二、相关答疑

三、政策变迁

四、税企争议

五、稽查焦点

六、相关案例

七、会计实务

 

摘要

本文深入探讨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一特定场景,通过梳理税务基本政策规定、解读政策要点、解答常见疑问、对比营改增前后政策变化、分析税企争议与稽查焦点、列举相关案例以及阐述会计实务操作,为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全面的指导,助力其合规经营与税务管理。

 

基本政策规定

1.基本政策

自开资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起,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所有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开具范围:仅限于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身发生的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其他应税行为。不得为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超出自身经营范围开具。
税率及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的征收率为3%。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按照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申报缴纳: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将当期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2.政策解读
自开资格设定:设定销售额标准,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平衡税收征管成本与纳税人便利。对于销售额较高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赋予其自开专票的权利,既提高了办税效率,减少了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代开的麻烦,又能保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
发票开具范围限制:明确开具范围,旨在防止发票滥用和虚开风险。限定在自身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具,确保发票开具与实际业务紧密相连,维护税收征管秩序。
税率及征收率规定:统一适用3%征收率,简单明了,便于纳税人计算和税务机关征管。小规模纳税人由于财务核算相对不健全,难以准确核算进项税额,所以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符合其经营特点和征管实际。
申报缴纳规定:要求按照规定的申报期和计算方式申报缴纳增值税,保证了税收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同时也规范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行为,便于税务机关进行税收监管。

 

相关答疑

1.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不能免征增值税。但如果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其中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部分可以免征增值税。例如,某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28万元,其中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8万元,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20万元,那么8万元专用发票销售额需缴纳增值税,20万元普通发票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2.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现开具有误,如何处理?
当月发现错误的,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直接作废发票;跨月发现错误的,应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冲销,然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时,需按照相关规定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3.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同时申请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可以。已纳入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只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变迁

1.营改增前
发票开具情况:住宿业企业多为营业税纳税人,开具的是地税监制的服务业发票,不存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问题。营业税按照营业额全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不存在进项抵扣的概念。
征管模式:由地税机关负责征管,征管方式主要基于营业税的特点,侧重于对营业额的核实和发票开具的管理。
2.营改增后
发票开具情况:住宿业纳入增值税征管范围,小规模纳税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一变化使得增值税抵扣链条在住宿业得以延伸,购买住宿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获得专用发票进行进项抵扣,促进了增值税的规范化管理。
征管模式:改由国税机关征管(国地税合并后统一为税务机关),借助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实现了对发票开具、申报缴纳等环节的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对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管,也从传统的手工审核向大数据分析、比对转变。

 

税企争议

1.销售额认定争议:在确定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是否达到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准时,对于销售额的计算口径可能存在争议。例如,企业将某些代收款项错误地计入销售额,而税务机关认为代收款项不应计入;或者企业对销售折扣、折让的处理方式与税务机关的规定不一致,导致销售额认定出现分歧。
2.发票开具合规性争议:税务机关可能对企业发票开具的内容、项目填写是否规范存在疑问。如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商品或服务名称填写不清晰,规格型号、单位等栏目未按要求填写,税务机关认为不符合发票开具规定,而企业可能认为不影响业务实质。
3.进项税额抵扣争议:虽然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本身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但在与客户交易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客户对发票能否抵扣的疑问。例如,客户要求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必须符合其抵扣要求,而企业可能因对发票开具细节把握不准,导致客户无法顺利抵扣,从而引发争议。

 

稽查焦点

1.虚开发票行为:税务稽查重点关注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例如,与其他企业勾结,在没有实际住宿业务发生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帮助对方企业骗取进项抵扣或虚增成本。
2.发票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符:检查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是否与实际发生的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其他应税行为完全一致。如将餐饮服务开具成住宿服务,或者将低税率项目开具成高税率项目,以达到少缴税款或满足客户不合理需求的目的。
3.未按规定申报纳税:查看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的申报期限和申报内容,如实申报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是否存在隐瞒部分销售额、少报税款的情况,以及是否准确计算应纳税额并及时缴纳税款。

 

相关案例

案例一:虚开发票
某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A企业,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与多家企业串通,在没有实际住宿业务的情况下,为这些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开票金额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税务机关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A企业发票开具金额与实际经营规模严重不符,且受票企业进项抵扣异常。经过深入调查,最终认定A企业虚开发票行为。A企业不仅被追缴全部税款、滞纳金,还面临高额罚款,相关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发票开具违规
B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经常将住宿服务的项目名称填写为“服务费”,且未填写住宿的具体日期、房间号等关键信息。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发现这一问题,责令B企业限期整改。B企业因发票开具不规范,导致部分客户无法正常报销或抵扣进项税额,给企业自身的信誉和业务带来了负面影响。

 

会计实务

1.会计处理

(1)销售业务发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具体操作步骤
(1)发票开具
登录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进入发票开具模块。
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填写购买方信息,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
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如“住宿服务”,并填写规格型号(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房间类型等)、单位、数量、单价等信息。系统自动计算金额和税额。
核对发票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将发票打印出来。
(2)纳税申报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纳税申报模块。
选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在相应栏次填写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及税额。
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额,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
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税款缴纳操作,可选择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税款。

 

总结

本文围绕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一主题,全面阐述了从政策规定到实际操作的各个环节,包括政策解读、常见问题解答、政策变迁分析、税企争议与稽查焦点、相关案例以及会计实务操作。旨在帮助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准确理解和运用相关政策,规范发票开具与纳税申报行为,有效防范税务风险,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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