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税收入对应的成本能否税前扣除
留言时间:2019-07-05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您好,我在6月17号有咨询一个非盈利组织免税收入的问题,最后一问有问道:免税收入对应的成本能否税前扣除,当时你们的回复: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一、依据本通知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八)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请遵照执行。
但是这个只是说明应税收入、成本费用和免税收入、成本费用要分开核算,没有说明免税收入对应的成本是否能税前扣除?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7-05
答复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免税收入所对应成本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