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取得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该如何缴纳个税?
大学老师课题研究成果申请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权,现学校许可企业使用,学校给老师的奖励如何缴个税?
解答:
提问所述情形,属于科技人员取得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优惠政策比较多,根据奖励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处理也有差异。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规定:“一、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25号)规定:“一、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再决定合适的个人所得税处理,避免多缴税金或者未按规定缴纳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