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对于因违反法律法规而被依法拆除的不动产进项转出是按全额转还是按折旧以后的净值转啊?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公告[2019]14号第六条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所以,因违反法律法规而被依法拆除的不动产进项转出是按折旧后的净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