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以前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其处理方式与《企业会计准则》有所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八条明确指出,小企业对会计差错的处理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调整,即直接将差错影响计入发现当期的损益,而不是追溯调整至以前年度损益。
具体来说,小企业会计准则不设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因此在发现以前年度差错时,无需追溯调整,而是直接在当期进行调整。
例如,如果某小企业在2025年发现2024年的会计差错,应将相关损益调整计入2025年的当期损益,而不是追溯到2024年。
但是!但是!
核算上有未来适用法,税上可以没有!
虽然小企业会计准则不涉及追溯调整,但如果涉及增值税或所得税等税务事项,仍需按照税务规定进行更正申报。
例如,涉及增值税的假设你25年发现24年收入少计了,你应更正增值税申报表补税,而不是在当期申报。
涉及所得税的,应更正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补收入,而不是在当期填写收入申报。
税务局查账可不不是说你按准则未来适用做到当期就认定你税款所属期在当期,还是要按税款所属期给你计税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