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加油站隐匿收入迷局
——淮北市烈山区张桥加油站偷税终被查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加油站隐匿收入偷逃税款案件。涉案企业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张桥加油站通过第三方平台收取加油款后结算至个人银行账户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稽查部门对其违法行为定性为偷税,依法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8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数据预警:平静湖面起涟漪
淮北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后台数据分析发现,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张桥加油站申报数据存在异常,日均单台加油机销售额低于行业均值40%。这组异常指标引起了选案人员的注意,并随即启动了穿透式分析,发现该加油站连续三年增值税税负率远低于同规模加油站平均税负,月均进货量与申报销售量也存在较大误差,这些异常数字在税收大数据的精准扫描下无所遁形,也提示企业存在较大涉税风险。
深入检查:资金溯源现原形
检查人员发现,该加油站地理位置优越,车流量大,客源丰富,突击检查时,八台加油机全负荷运转,排队车辆绵延至公路辅道,收入本应非常可观,但该加油站所申报收入竟低于行业均值40%,申报明显偏低。疑点不容忽视,检查组经过反复讨论,认为该加油站可能有账外收入,存在以其他个人账户收取加油款的情形。
于是检查组按照法定程序对该加油站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并依法调取了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最终查实该加油站通过扫码收款等方式,将收取的货款结算至个人银行账户,以便隐匿销售收入,且不进行纳税申报。检查组顺藤摸瓜,发现隐藏在背后的账户竟多达十余个,户主涉及经营人、站内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汇总发现这些资金流水远大于企业申报的收入。同时,检查组通过外调取证,查实加油站通过无票采购低价油品,再以“双轨制”进行销售,开发票的走公账申报收入,不开发票的通过私人码收款不记销售。至此,通过账外循环的方式进行偷税的事实基本锁定。
铁证如山:违法行径难逃法网
面对大量的事实证据,实际经营人最终承认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收款及刷银行卡收款隐匿收入从而偷逃税款的违法事实,并积极配合案件查办,如实提供相关证据资料。经查确认该加油站近三年通过隐匿收入合计少缴税费款664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张桥加油站的违法行为,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稽查局
依法对烈山张桥加油站偷税案进行处理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线索,依法查处了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张桥加油站偷税案件。
经查,该加油站通过第三方平台收取加油款后结算至个人银行账户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664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89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依法治税,深化部门联合监管,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偷逃税行为,切实维护法治公平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