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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财税法规
25n1221cji37
全文有效
2025-03-25
2025-03-25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9  来源: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分支机构:
  为充分发挥综合评价对行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切实做好2025年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依据《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合法设立且满一个会计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新设、分立新设的会计师事务所除外),均属于本次综合评价范围。涉及合并、分立事项的会计师事务所,若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手续的,应以合并、分立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综合评价,具体要求参照《办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二、评价方法
  依据《办法》,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得分由初始分、基础分、加分和减分构成,满分为200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其中,初始分100分,基础分、加分指标依据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数据计算,减分指标则以2022-2024年三年数据计算。计分方法按照《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三、具体安排
  (一)数据填报(2025年3月20日-4月20日)
  各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点击以下链接填报综合评价加分信息,https://www.wjx.cn/vm/mIBIXbC.aspx。
  (二)数据审核(2025年4月21日-5月10日)
  协会按照《办法》要求,对各机构综合评价指标内容进行审核。
  (三)信息公示(2025年5月11日-5月20日)
  协会将通过机构填报数据时预留的邮箱,发布经审核确认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加减分信息公示。
  机构需修改或补充信息,应将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说明及佐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协会对机构修改或补充内容进行审核,并通过机构邮箱告知采纳情况。信息公示截止日(5月20日)后提交的,不再受理。
  (四)结果公示(2025年5月21日-5月31日)
  协会将通过机构填报数据时预留的邮箱,发布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结果。
  (五)结果发布(2025年6月10日前完成)
  协会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2025年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50名单。
  四、注意事项
  (一)确保数据准确
  各机构需依照综合评价工作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填报。填报数据时应仔细核对,确保内容准确,并备好佐证材料,以备查验。对于故意申报不实信息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机构,将扣除相关指标得分并通报批评。
  (二)明确专人负责
  为保障综合评价填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各机构务必指定专人负责。填报时,请准确、完整地填写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信息,以便加强沟通协调。
  联 系 人:代成艳,王煜
  联系电话:63118214,67031032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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