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电子税务局收到了“免抵的增值税税额未申报缴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提示,请问是什么情况啊?
您好,出现提示可能是因为您出口退(免)税审核通过的免抵税额对应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未申报,或者是您填写的附加税费情况表“地方教育费附加”行第二栏“增值税免抵税额”与出口退税部门审核通过的免抵税额不一致导致的。
那应该怎么办呀?
别着急,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可以在电子税务局里自行申报,具体流程请查收以下操作指南。
操作指南
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
Step1. 登录电子税务局
Step2. 登录后如下图所示:
Step3. 在搜索框内搜索“增值税及附加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点击进入。
Step4. 进入后如下图所示:
Step5. 点击附列资料五,切换至“附加税费情况表”:
Step6. 切换后如下图所示,系统会自动生成“免抵税额”,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Step7. 提交申报后,依次选择“真实责任”,点击“确定”,即可完成申报。
注意
对于已办理退税后发现申报录入错误的数据,无法更正,需要在下个所属期的退(免)税申报中,对错误数据全额进行红字冲减申报,再按正确的数据重新申报。
好的,谢谢!
后续有疑问可以随时通过征纳互动联系我们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