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体户,有时候有些费用分不清是做生意用的,还是自己家生活用的,这种费用怎么算?
答:这种情况国家有规定。做生意的费用和自己家里的费用最好分开算。但如果实在分不清,国家有个办法:这种混在一起的费用,直接算40%是做生意用的,剩下的60%算自己家里的。那40%的部分就可以在算税的时候扣掉。
知识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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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第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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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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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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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令第35号_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