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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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税时哪些支出不得扣除?
发布时间:2025-03-17  来源:远程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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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税时哪些支出不得扣除?

答:根据《税总令第35号_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税款;

  (二)税收滞纳金;

  (三)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五)赞助支出;

  (六)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七)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相关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税总令第35号_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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