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1 每日一税】
同一子女升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指南
文/李冼
编者按:2025年3月20日,有同学咨询:同一子女如何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才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现就该话题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针对子女升学时如何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根据教育阶段变化的具体情形调整填报方式。现根据国发〔2018〕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等政策,进行分阶段解读。
一、学前教育升小学(学前教育→义务教育)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这一期限,起始时间与婴幼儿出生月份保持一致,终止时间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间有效衔接,纳税人终止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后,可按规定接续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一)政策依据
义务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教育。
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属于不同教育阶段,需新增扣除信息,并终止学前教育阶段的填报。
(二)操作步骤
新增义务教育阶段:在个人所得税APP中,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子女教育”,选择扣除年度后,填写小学的“当前受教育阶段起始时间”(如2025-09)及学校名称。
终止学前教育阶段:在原学前教育扣除信息中填写“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如2025-08)。
注意衔接:确保学前教育结束时间与小学起始时间连续(如2025-08和2025-09)。
二、小学升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内)
(一)政策依据
小学和初中同属“义务教育”阶段,仅需修改信息,无需新增扣除。
(二)操作步骤
修改原信息:在APP“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中,更新“就读学校”及“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如初中毕业时间)。
无需调整扣除比例:若扣除比例未变化,直接提交即可。
三、初中升高中(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
(一)政策依据
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和技工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与义务教育分属不同阶段,需新增扣除信息。
(二)操作步骤
新增高中阶段:填写高中“当前受教育阶段起始时间”(如2025-09)及学校名称。
保留原义务教育信息:切勿删除或修改原初中阶段的扣除记录,否则可能影响前期扣除。
四、高中升大学(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
(一)政策依据
高等教育包括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教育。
高等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分属不同阶段,需新增扣除信息。
(二)操作步骤
新增高等教育阶段:填写大学“当前受教育阶段起始时间”及学校名称(如2025-09)。
终止高中阶段:在原高中信息中填写“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如2025-06)。
扣除标准不变:仍按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扣除。
五、本科升研究生(高等教育阶段内)
(一)政策依据
本科与研究生同属“高等教育”阶段,仅需修改信息,无需新增扣除。
(二)操作步骤
修改原信息:更新“当前受教育阶段结束时间”为本科毕业时间,并填写研究生阶段的起始时间及学校名称。
扣除比例调整:若需变更分摊比例(如从父母各50%改为一方100%),需在纳税年度开始前确认,年度内不可变更。
六、注意事项
扣除标准:自2023年起,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父母可选择由一方全额扣除或双方各扣50%。
留存资料:境外就读需保存录取通知书、签证等;境内升学无需额外证明,但需确保信息真实。
终止时间:子女结束全日制学历教育(如就业)的次月起,需填写“子女教育终止时间”,停止扣除。
七、填报操作路径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 “子女教育”。
选择扣除年度 → 填写/修改子女信息及教育阶段。
设置扣除比例 → 选择申报方式(通过扣缴义务人或年度自行申报)。
通过以上分阶段操作,可确保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合规性和连续性。
参考文件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