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福建省营商环境建设规划(2024─2029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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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营商环境建设规划(2024─2029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