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享受购平板电脑国家补贴时,我们应按照原售价还是顾客支付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答:销售企业应按照3000元开具增值税发票。销售企业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其本质并不是销售企业取得补贴,而是顾客个人因享受国家刺激消费的政策取得补贴,销售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代收了该补贴,该补贴构成了货物售价的一部分。所以,无论该补贴的享受主体是顾客个人或者销售企业,销售企业开票金额应为“顾客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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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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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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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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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