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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2-21
2025-02-21
关于开展第四批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中评协办〔2025〕7号  发布时间:2025-02-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加强资产评估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行业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2025年培训计划安排,中评协将开展第四批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政治标准,加强政治引领,为党和国家事业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站位高、具有精湛的资产评估专业知识、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能够提供高端专业服务的复合型人才,在提升资产评估机构治理水平和专业能力、助力资产评估行业更好服务经济建设和国家治理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二、选拔对象及人数
  选拔对象为在评估机构执业的资产评估师,拟选拔50人。
  选拔对象由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以下简称前百家机构)排序靠前的机构推荐,同时各地方协会所在地没有前百家机构的,可推荐1人。各地方协会具体推荐名额见《第四批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热爱评估事业,爱岗敬业,本职工作业绩突出。
  (二)能力素养。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为丰富的资产评估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三)学历资历。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出生日期应为1980年1月1日以后)以下,身体健康。在评估机构执业5年以上且担任部门经理(或同等级别)以上职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最近5年未受过行业自律惩戒或行政处罚。
  (四)学习条件。获得本人所在评估机构的同意和支持,个人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
  中评协资深会员、前百家机构首席评估师、历年参加清华大学资产评估培训班学员优先录取。
  四、选拔程序
  选拔按照本人申请、评估机构推荐、地方协会资格初审及择优推荐、中评协复审并组织统一考试的程序进行。
  凡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申请人均在所在地方协会报名。
  (一)本人申请。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填写《第四批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申请表》(附件2)。
  (二)评估机构推荐。申请人所在机构从宏观视野、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团队领导与协调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阐述推荐意见(不超过800字),并在申请人的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7日前将申请表报送所在地方协会。
  (三)地方协会资格初审及择优推荐。地方协会对申请人近5年是否受过行业惩戒、行政处罚等情况进行审核,考虑申请人综合素质、培养潜质、平时表现、评估机构意见等因素,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提出建议名单,并盖章确认,于3月14日前将《第四批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申请表》及《第四批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huangwei@cas.org.cn。
  (四)中评协复审。中评协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复审。资格审核结果将通过地方协会告知申请人。
  (五)组织统一考试。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参加由中评协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笔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资产评估理论和方法、资产评估实务能力、职业道德等,采取闭卷、纸质试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表达沟通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中评协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入选人员名单。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4月11至12日,4月10日报到。
  (二)考试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考生自行前往。
  六、其他事项
  (一)费用。食宿费400元/天/人,申请人自理。
  (二)注意事项。考试时请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备查验。入选人员名单及首次集中培训时间另行公布。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评协考试培训部 黄薇 电话:010-88339671;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王欣 电话:021-69768667。
  附件:
附件1 第四批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 第四批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申请表.docx    
附件3 第四批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汇总表.docx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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