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们公司给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牵线帮着销售了一台设备,约定10%介绍费,我们公司能否开具佣金发票给医疗器械公司?
答复:
从你的业务描述来看,你公司确实给医疗器械公司牵线、确实提供了居间服务,因此开具佣金发票给医疗器械公司是允许的。需要留存相关佣金的证据链。
比如:
1. 销售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2. 关于佣金的协议或者合同(若是在销售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约定了,则无需单独提供);
3. 银行付款证明;
4. 关于佣金付款结算进度的说明;
5. 佣金收取方开具的佣金合法单据比如佣金发票等;
6. 佣金收取方资格证明或者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明及资格证书等;
注意一:
收取10%佣金也是允许的,只是税务上允许税前扣除限额为5%,这样纳税调增就可以。
在法律法规层面,对于居间费的收取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而是以双方协商一致为主。因此,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合理的居间费,且该费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那么就可以认为是合法的。
注意二:
若是支付个人佣金的话,税负非常之高,个税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代开发票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