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看《增值税法》把货物对外投资和分配股东从视同销售中删除了,那是不是意味着从明年开始,我们用实物对外投资不用再缴纳增值税了?
答:感谢您的提问!用《增值税法》中的视同应税交易的内容对比《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的视同销售,确实没有“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和“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这两项内容了,但这两项业务没有出现在视同应税交易中并不代表不征增值税了。看政策学文件不能光从字面学习和解理,还要考虑其中的底层逻辑。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货物对外投资和进行分配从底层逻辑上分析,它本身就是一种非货币性质的应税交易而不是视同应税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