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外地在渝分支机构、注册会计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财政部和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相关要求,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注册会计师证书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证照法律效力
注册会计师证书电子证照为财政部确定的全国统一格式,由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通过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统一签发,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电子证照应用场景
注册会计师证书电子证照可用于业务办理、行业检查、政务服务等各类场景。
三、电子证照申领流程
(一)信息维护
1.登录系统:注册会计师登录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用户名为证书编号,首次登陆的初始密码为“mof12345”或身份证号(首次登录需修改)。
2.上传照片:
在“注师管理”模块选择“一般信息变更”,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10kb-200kb),确保清晰合规(禁止生活照、全身照);
点击“保存”提交信息,由所在事务所管理员登陆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事务所权限审核后报送重庆注协备案。
(二)证照生成
1.在线申请:注册会计师照片上传后,事务所专人需通过“重庆注协”QQ群向协会会员部提交电子证照承诺书(附件)扫描件申请办理证照生成。
2.审核签发:协会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生成电子证照。
(三)证照下载
注册会计师登录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点击用户首页左侧【注册会计师事项办理】——【本人信息查询】,下载领取注册会计师证书电子证照。
(四)证照核验
扫码验证:通过微信扫描电子证照二维码,跳转至重庆市电子证照查验平台查询真伪。
四、其他事项
1.已生成电子证的注册会计师无需重复上传照片并提交申请,直接下载电子证即可;已生成电子证的注册会计师如需修改电子证照片,请比照本文第三条“电子证照申领流程”办理。
2.注册会计师若遗忘密码,可通过系统“忘记密码”功能在线重置。
3.各事务所须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电子证照申领及信息核对,2025年4月1日起,纸质证书与电子证照并行使用。
咨询电话:023-67031194
附件:电子证照承诺书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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