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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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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2-19
2025-02-19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2025〕6号  发布时间:2025-02-04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5年2月4日

  河南省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决策部署,确保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比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以上,打造物流降本增效先行区,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降低物流体系运行成本
  (一)优化物流枢纽设施网络。提速提质建设国家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示范物流园区等重大物流设施,支持周口、驻马店争创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积极创建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开展区域物流枢纽评估、调整工作,布局建设15个左右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打造功能复合、高效联通的物流设施群和物流活动组织中心。依托物流枢纽(园区)联盟,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沿边地区合作,协同开展干线运输、跨境物流、区域分拨、铁海联运等业务,构建跨区域物流通道网络和分工协作体系。支持郑州加快实施城郊大仓基地建设方案,接续推进洛阳、开封、新乡等Ⅱ型大城市布局建设城郊大仓基地。加快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拓展农村客运站货运、邮政快递等综合服务功能,推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型,畅通快递进村“最后一公里”。(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多式联运体系。强化国家、区域物流枢纽与物流通道、末端配送等功能设施对接,完善机场、港口、铁路等枢纽集疏运体系,提升进场、进港道路标准,打造稳定运行、集约高效的多式联运产品,增强全程服务组织能力。创新“卡车航班”运营模式,建设航空货运空侧捷运系统。加快空陆联运“一单制”交通强国试点建设,积极申建“一单制”“一箱制”试点,探索应用标准化多式联运电子运单。完善多式联运标准框架体系,推进高等级标准制定、修订。(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中豫航空集团、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优化运输结构。编制全省高铁物流发展规划,研究制定高铁货运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及配套支持政策,高标准推进郑州航空港高铁物流园区建设。加快实施内河航运“11246”工程,有序推进周口港、信阳港和漯河港等港口铁路专用线、疏港公路建设,完善集装箱运输体系,加强与沿海港口联系合作,打造一批内外贸精品航线。推行“一口价”“量价挂钩”等铁路货运定价方式,全力推动大宗散货和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深入实施综合货运枢纽“134N”工程,打造一批千亩以上综合货运枢纽,推进空港、铁路港、公路港、出海港联动发展。力争到2027年,铁路、水路货运周转量较2024年分别增长5%、7%、10%左右。(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中豫航空集团、中豫国际港务集团、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现代物流与生产力布局协同发展。完善“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一体规划、同步推进产业布局与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发挥物流对重大生产力布局的支撑保障作用。开展现代物流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推动以物流为主导产业的现代服务业开发区提升供应链组织能力,完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内物流服务“区中园”功能,支撑制造业高质量集群化发展。加快打造枢纽经济优势,做大做强临空经济、临港经济、高铁经济,力争到2027年,培育形成5个左右省级枢纽经济先行区,争创国家物流枢纽经济区。(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降低物流资源配置成本
  (五)推进铁路体制改革。优化整合铁路货运物流资源,支持铁路货运场站开展物流服务经营活动,推进铁路干线运输与“两端”物流服务市场化对接,推动铁路货运向铁路物流转型发展。创新铁路物流产品,大力发展高效稳定、市场化的直达货运班列,提升高铁快运发展水平。完善铁路货运价格灵活调整机制,激发市场主体经营创效活力。支持铁路场站完善物流设施设备,推进铁路专用线共用,提高运营服务水平。(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公路货运市场治理和改革。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健全交通运输、公安部门治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机制,持续开展公路货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严查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加大对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假牌套牌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进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除外)从业资格管理改革,促进从业资格证便利申领。加强柴油货车路检和入户检查,加大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力度。优化收费公路政策,深入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探索逐步扩大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范围。优化城市货运网络规划设计,合理设置货车通行区域、线路、时段。(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改革。探索建设跨部门、跨领域物流信息平台,嵌入冷链物流、城市配送、多式联运等数字化应用功能,提升物流智治水平。加快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部省联动试点建设,完善交通运输数据资源体系。健全企业物流数据采集、提取、应用、保护等机制,促进企业物流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加快物流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健全物流企业守信激励措施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降低物流协同组织成本
  (八)加快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鼓励大型制造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汇聚物流、产品、供应渠道等资源,提升物流管理水平和制造效率。鼓励大型工商企业与物流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工商企业量身定制供应链物流解决方案。推动大宗商品物流园区拓展、完善交付交割、结算融资、通关保税等功能,加快向供应链集成服务商转型。积极发展干散、罐式集装箱等专业化载运器具,推进“先查验后装运”模式试点工作,支持中欧班列大宗商品“散改集”。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城乡商贸流通网络。(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中豫国际港务集团、郑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国际供应链提质增效。强化航空港区引领作用,实施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航空货运三年倍增行动,拓展加密国际航线,加快发展本土主基地货运航空公司,构建连接全球主要经济体的空中经济廊道。推动中欧班列扩能提质和运贸产一体化发展,建成投用一批海外分拨集疏中心和分拨基地,创新推动大宗商品、新能源汽车应用“海铁直运”等新模式,打造贯通欧亚的陆上经济走廊。拓展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外仓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加快建设一批双向跨境电商贸易平台和海外仓。编制临港产业规划,提升港口铁水公水联运、大宗商品集散分拨等服务能力,深度融入全球海运服务网络。完善海关通关设施设备,提升物流通关效率。(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国资委、郑州海关、中豫航空集团、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大物流企业引育力度。聚焦国际物流、冷链物流、快递电商等关键领域,制定招商清单,组织精准招商,争取引进新设一批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和运营结算中心。培育100家物流“豫军”企业,力争到2027年,3A级以上物流企业超过400家。支持交通物流企业向综合物流服务商、现代供应链运营商转型发展,推进空、铁、公、水运输企业等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加快培育一批多式联运龙头企业。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整合国有物流资产,组建骨干物流企业。(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降低物流技术升级成本
  (十一)推动物流数智化发展。鼓励物流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开展物流领域关键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加强5G和北斗等底层战略技术应用研发、重要物流装备研发、智慧物流系统化集成创新,发展“人工智能+现代物流”。鼓励发展与平台经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相结合的物流新模式。推广无人车、船、机、仓以及无人装卸等技术装备,完善智能快递箱、冷链智能自提柜、智能充换电站等设施。推进物流设施设备智能化升级,提升物流枢纽和物流园区智慧化水平,争创国家智能化仓储物流示范基地。持续开展全省物流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支持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承办物流类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加强电动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出口仓储设施建设,畅通联运通道和跨境物流通道。(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物流绿色化转型。大力发展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到2025年年底,除应急车辆外实现全省城市建成区物流配送、邮政用车基本新能源化。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支持物流枢纽场站、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等绿色化升级,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推动零碳车队、零碳物流园区建设。支持物流园区、交易市场等建设屋顶光伏电站,构建物流自给能源系统。鼓励物流园区应用绿色建筑材料、节能技术与装备,推进货物包装和物流器具绿色化、减量化。(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公安厅、邮政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物流标准化发展水平。搭建全省物流行业标准框架,制定一批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行业标准,推进物流标准化试点。完善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等关键领域物流标准和冷链物流、应急物流等专业物流标准,加快即时配送、网络货运等新模式、新业态标准建设。鼓励物流园区应用标准化设施设备和装载器具,推进货车车型标准化,鼓励生产企业参与多式联运装备研发生产。推动跨行业、跨环节标准协同衔接,打通“公转铁”“公转水”堵点。(省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降低物流企业经营成本
  (十四)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债等资金,支持物流枢纽、物流园区、内河航运、城郊大仓基地等重大物流项目建设。建立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物流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集中财力加大对现代物流薄弱环节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创新中小物流企业金融服务产品。探索组建物流数据信用联盟,破解物流行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委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大仓储物流用地支持力度。支持依据国土空间、综合交通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科学布局建设国家和区域物流枢纽并予以重点保障。支持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物流及相关配套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物流仓储用地和一类工业用地合理转换。对企业利用原有土地进行物流基础设施改造升级的,按规定予以支持。对利用自有划拨土地自行改建为物流仓储用地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有偿使用。(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十六)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物流技术装备研发制造业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我省铁路口岸纳入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省财政厅、税务局、郑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组织实施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人,调度分析本领域降低物流成本情况,加强工作协同、沟通对接。各地要对照方案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如期完成任务。省发展改革委要适时组织开展阶段性政策效果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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