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租赁个人房屋,企业实际缴纳并承担的个税所得税前是否可以列支?
解答:
不可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企业实际承担房东的个人所得税,不属于上述规定的“税金”,是不可以税前列支的。
公司租赁个人房屋,企业实际缴纳并承担的个税所得税前是否可以列支?
解答:
不可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企业实际承担房东的个人所得税,不属于上述规定的“税金”,是不可以税前列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