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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2025-02-14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周国荣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1-22  来源:山西省财政厅 
 

周国荣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财会〔2011〕4号),兹批准你所接受境外委托方委托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并颁发(晋财会)字外所临证第1号《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1份,有效期为2025年1月22日至2030年1月21日。你所应当按照《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及时进行业务报备。
  山西省财政厅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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