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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税法规
jfjfcg363n5l
全文有效
2025-01-13
2025-01-13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力助企帮扶推动工业经济稳进提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5〕7号  发布时间:2025-01-08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关于加力助企帮扶推动工业经济稳进提质的若干措施》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力助企帮扶推动工业经济
  稳进提质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抓好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地落实,更大力度实施工业经济“头号工程”,夯实全省经济“压舱石”地位,现围绕企业发展诉求,切实加力纾困解难,深入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工业经济稳进提质,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省级重点工业企业联系服务机制
  聚焦体量大、支撑强、生产经营出现较大波动的企业,每月动态调整建立30家左右省级重点工业企业联系服务名单,由标志性产业链“链长”牵头,“一对一”做好对接服务,推动化解企业面临的阶段性困难、政策性问题。每月举办一次省领导“走进企业家会客厅”活动、召开一次“政企沟通交流会”,研究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在年初开局、年底冲刺等关键节点,将工业经济运行纳入省领导调研督导重要内容,督促各地稳定运行态势。发挥12345、96178热线和“省长信箱”等平台作用,健全完善问题收集办理机制,推进企业诉求解决提质提效。(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标志性产业链责任单位)
  二、省市县三级联动服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覆盖
  对全省4万余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省市县三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分解帮包、责任到人,开展常态化上门联系服务,完善“收集—办理—反馈”全周期服务机制,按照属地建立企业“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需提级办理困难问题”两张问题清单,针对性采取立行即办、集中办理等方式予以解决。发挥“四进”工作队常驻基层优势,面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常态化服务。(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四进”工作办公室)
  三、分类施策助推各类企业稳健发展
  按大中小微分类开展全部工业企业帮扶指导。实施工业百强企业提质增效行动,支持企业优化布局、增资扩产,加快成长为领航企业、世界一流企业。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挖潜强基行动,健全梯度培育体系,每年新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以上,支持加快向“小巨人”“单项冠军”“独角兽”企业跨越提升。实施小微企业提增培优行动,分行业分领域建立样本监测机制,动态掌握发展态势和运行堵点,集中纾解共性问题。(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
  四、稳定出口企业产业供应体系
  建立健全工业企业和出口企业运行监测协同联动机制,对2000家左右重点出口企业强化运行监测服务,指导企业稳固基础市场,积极开拓海外新市场,助力企业稳健运行。聚焦出口终端,沿链向上梳理重点行业和产业链重点企业,建立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机制,对出口受影响的企业,按照影响程度,建立较重、一般、潜在“三类清单”,“一企一策”帮助解决困难问题,保障出口企业产业供应体系稳定运行。(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牵头,省工业运行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塑强工业运行指挥协调体系
  每月召开省工业运行指挥部调度会议,跨部门跨层级强化形势分析和区域运行调度,“一事一议”帮扶解决项目建设、产业政策等重大问题诉求。聚焦41个工业大类行业,围绕新增订单、产销率、效益等主要指标进行监测服务,帮助企业抓住市场态势、解决苗头问题。聚焦对区域、行业牵引力强的1000家左右重点企业,紧盯生产用电、产品价格、产能利用率等关键指标,加强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精准服务企业稳生产、建项目、拓市场。(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牵头,省工业运行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服务推动工业项目落地见效
  建立省级重点工业项目、“千项千亿”项目、省级技改导向目录项目“三张清单”,分类帮包、跟踪服务,持续简化手续办理审批审查程序,对照目标计划,倒排工期、抢抓进度,推动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快投产、快达效。实施“万项技改、万企转型”专项行动,建立全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库,每年建设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1万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委金融办)
  七、扩大国内市场有效供给
  深化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大力培育省级质量标杆,提升市场供给质量。发挥“山东制造·云上展厅”“鲁链全球”平台工业品集聚优势,每年推动1000类以上特色工业品线上展览展示。大力开展“网行天下”云采销对接活动,支持企业抢订单、拓市场。实施鲁锦、鲁烟、鲁酒振兴专项行动,接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等下乡活动,覆盖乡镇街道500个以上,帮助企业挖掘城乡消费市场。支持外贸优品积极参加各类促消费活动,优化提升国内市场消费等级。(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
  八、积极开拓国际新市场
  实施“万企出海·鲁贸全球”外贸突破行动,加大力度开拓南美、中亚、东欧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市场,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优质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拓展提升国际市场份额;发挥信保、补贴等政策放大作用,省级筹集资金对主办类展会和各市组织的重点类展会展位费给予补贴,主办类展会单个最高补助400万元。建立“外贸优品库”,覆盖机械装备、汽车配件、化工医药、新能源等工业企业,搭建服务平台,开展国际对接活动,助力优质企业和产品精准对接全球采购商。开展“跨境电商+产业带”培育工程,加强龙头企业引育、跨境电商园区建设和供应链体系完善,支持建设加工制造型境外经贸合作园区,提升服务企业“走出去”拓市场能力。国有企业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出访批次数、人数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外办、省国资委、省财政厅)
  九、加强惠企服务平台建设应用
  主动融入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建设,发挥“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国家首批互联互通试点作用,汇聚优质资源高效服务企业。建好用好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有效整合政策、技术、管理、数据等资源,一站式提供转型服务。加快建设“爱山东”“鲁惠通”等平台,接诉即办、督导督办,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完善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涉企收费监管等机制,按期兑现政府补贴等惠企政策奖励,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动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
  十、提高行业组织服务支撑效能
  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为企业提供展览展洽、双招双引、培训交流、技能提升、品牌推广、产学研对接等专业化服务。鼓励炼化、纺织、冶金、电子等行业组织牵头组建原材料采购联盟,增强在原材料保供、议价等方面话语权。鼓励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指导帮助外向型企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知识产权纠纷和涉外法律事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
  十一、强化重点项目用地保障
  鼓励企业开展“零增地”技术改造,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支持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能够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优先盘活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基础上,省级安排一定数量用地指标,专项加强对省技术改造导向目录重点项目、省标志性产业链建设重点项目的用地供给。(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二、优化环境容量供给结构
  指导各市统筹污染物排放指标,优先保障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省重点工业项目所需的污染物总量指标,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从“十四五”期间拟替代关停的现有企业、设施或者治理项目形成的污染物削减量中预支。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施即报即受理即转评估,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探索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审批合一”,减少企业办事环节和成本,加快项目落地,推动环境容量尽快有效利用。环保绩效A级企业和引领性企业,在重污染应急期间不停产限产,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统筹省级能耗指标收储,重点保障省级重点项目,纳入经省委、省政府专题研究的各类专项规划或专题研究推进的关系全省生产力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三、提升产业金融服务能级
  定期组织产业投融资对接活动,集聚信贷、债券、基金、保险、担保、融资租赁等金融资源,为企业发展提供多元化、差异性精准金融服务。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新型工业化重点领域单列信贷计划,不断扩大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设备更新贷款规模,每年新增制造业贷款1000亿元、中小企业担保贷款1000亿元和供应链融资1000亿元以上。用好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等纾困救助政策措施,每年为民营中小企业转(续)贷1500亿元以上。实施“泰山登顶”上市培育行动,高水平建设“专精特新”专板,优选“十强”产业、标志性产业链和重点产业链、绿色低碳和专精特新等高成长企业,加快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步伐。(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证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金融监管局)
  十四、加大财税政策落实力度
  发挥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再贷款等政策牵引作用,强化设备购置奖补、技改专项贷、股权投资等政策落地,加大中央和省级有关专项资金统筹力度,支持企业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全力做好一季度经济运行工作,落实各项财政激励政策,引导企业抢抓春节前后订单旺季科学排产、加大产出,确保实现2025年一季度“开门红”。加强“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建设,根据各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净增数量、增幅等因素,实施升规纳统分档奖励。持续抓好已出台的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各项涉企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五、促进产业科技创新转化
  推动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高校创新成果和转化联盟,围绕企业需求落地成果转化。高水平运行山东科技大市场,常态化组织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对接活动,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加大国有资本收益返还力度,支持企业创新。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对新升级为国家级且国家没有配套资金要求的,省级按规定给予每个平台100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推广应用,对符合条件的“三首”新产品实施保险补偿,省财政给予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保费补贴。实施十大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加快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标志性创新产品示范应用。加强标志性产业链产学研协同创新,常态化开展新产品推介活动,每年征集推介攻关不少于200项高水平技术需求。(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山东金融监管局)
  十六、建设高素质产业人才队伍
  深入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面向企业创新、创业、经营管理、技能领军等各类人才建立支持机制。大力开展企业家素质提升行动,实施青年企业家导师制,举办“齐鲁经营管理人才”训练营等,每年培训各类管理人才2000人次以上,培育人才引领型企业15家以上。支持建设一批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对确定的每个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项目实施完成后,对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的项目,每个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七、推进数据赋能高质量发展
  加快推动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建设一批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领航企业等标杆示范,对新入选为国家级平台、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奖补支持;开展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试点工作,经验收评估完成建设任务的,按照项目类型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支持;认定一批省级“产业大脑”,对确定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面向全省培育一批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区,对确定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开展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训,建强用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每年服务1万家以上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覆盖率达到90%以上、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十八、提升产业链群集聚发展水平
  深化“链长制”工作机制,聚焦“6997”现代化工业体系重点行业和细分领域,优化确定标志性产业链和重点产业链,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图谱,明确补链强链主攻方向。每年开展“十链百群万企”融链固链活动600场左右,服务企业不少于10万家。每年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特色产业集群、数字产业集群40个以上,对新认定的省级、国家级和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最高分别给予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财政资金奖励。用好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有关激励政策,在符合有关规划和管理要求的前提下,调整优化化工园区,鼓励引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吸引上下游企业进区入园集聚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
  各项助企帮扶政策措施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总牵头,各相关责任单位按分工负责、协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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