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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1-20
2025-01-2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做好北京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京证监发〔2025〕14号  发布时间:2025-01-14  来源:其他地方机构 
 

辖区上市公司、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新“国九条”工作部署,持续提升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质量,现就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编制、审计、信息披露工作通知如下。
  一、巩固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
  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最重要的信息披露文件,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是全面注册制实行的重要基础。近年来,证监会持续加大信息披露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财务造假、占用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上市公司应深刻认识当前监管执法形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守《证券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认真扎实做好2024年年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条件时应及时准确披露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应尽忠职守,对年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合理使用异议权。特别是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审慎审核财务信息并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及时掌握年报编制情况,特别是审计机构发现的问题线索,必要时可行使聘请中介机构核查等特别职权。
  二、聚焦重点领域,依法合规披露年报
  (一)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严防会计信息失真
  上市公司应以会计信息质量为核心,以经济业务实质为基础,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准确把握《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4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实质,综合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确保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的合规、合理。对问题频发多发领域,应加大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审核力度,确保年报数据真实准确。
  上市公司应加强业务真实性和风险识别的管理力度,严禁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退市风险的公司应严守合规底线,依法披露年报,重点核实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认定、重大非常规交易等事项,严禁通过违规调节会计信息恶意规避退市或规避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严格按照退市风险信息披露内容和频次要求,如实预告财务数据,持续提示退市风险,强化年报进展披露。
  (二)强化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上市公司应重视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公司治理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公司披露ESG信息等。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防范财务舞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本年度全部上市公司均应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聘请审计机构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应审慎选聘审计机构,并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有意识借助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对公司治理“体检”。上市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自觉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三)严防严禁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行为
  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牢牢树立规范运作意识,坚决杜绝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对已经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尽快整改,避免公司因资金占用而触发退市风险。上市公司应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对外担保以及关联方资金往来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严防通过无商业实质的购销交易、对外投资、对外借款、资产转让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实施资金占用,警惕以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保理等形式实行占用担保。
  (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应专户存放管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严格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并在审批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使用,严禁违规挪用占用募集资金、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市公司应及时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上市公司应当解释具体原因。
  (五)规范并购重组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应当关注标的资产业绩真实性,加强对标的公司的管理控制,杜绝为实现业绩承诺而不当调节利润的行为。标的资产业绩未达标的,应督促承诺方如约履行补偿义务,不得违规变更业绩承诺;对于未补偿或未足额补偿,上市公司应通过各种途径开展追责追索工作;承诺期置出不良资产的,应依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变相逃废业绩补偿义务。
  三、增强审计机构独立性,压实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
  审计机构应紧抓质量提升主线,守住诚信操守底线,筑牢法律法规红线,充分发挥审计鉴证作用,持续提升审计质量。审计过程中应充分保持职业怀疑,明辨业务实质,重点关注业务造假、错报易发领域,恰当发表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审慎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审计机构应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等治理层沟通,对审计中发现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线索的,应主动向监管机构报告。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同一时,应做好审计信息沟通。
  2024年年报监管中,我局将严格落实“零容忍”监管要求,一旦发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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