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加工企业销售铁屑怎么会计处理?
解答:
机加工企业的业务,包括自己购买原材料加工和接受其他企业的委托加工。
因此,机加工企业的铁屑,一部分自有业务的下脚料,一部分是受托加工业务的额外收入。
对自有业务的下脚料,按理应该在成本结转时,需要作为副产品核算,从产成品的成本中扣下一部分。但是,实务中铁屑很不好计量,多数企业并没有单独核算。
对于受托加工产生的铁屑,实务中更加不会在销售前就核算。
所以,导致在实务中机加工企业的铁屑在账面上并没有价值。也正因为这个因素,部分企业将铁屑出售后,就不入账,隐匿销售不申报纳税,最后被税务稽查处罚。
对这类业务,会计核算其实比较简单,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就可以,由于账面上没有成本也就不需要单独结转成本。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说明:(1)一般纳税人销售铁屑,税率13%;(2)企业如果已经对铁屑单独核算,账面上有成本的,还需要结转成本到“其他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