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会计师事务所:
为帮助注册会计师更好地开展数据资源入表专项审计工作,助力行业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公共部门专委会组织专家起草了数据资源入表专项审计专家提示,供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时参考。
专家提示不能替代相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中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保持职业怀疑、合理运用职业判断,防止照抄照搬。
附件: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第2号——数据资源入表专项审计专家提示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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