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文/李冼
编者按:2025年1月18日,有同学咨询:从商贸企业购买衣服,为什么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就该话题后与大家分享。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众所周知,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根据以上规定,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纳税人从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购买的烟、酒、食品、服装、化妆品,都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呢?
每日一税认为,纳税人从商业企业购买的烟、酒、食品、服装、化妆品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原因如下:
其一、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烟、酒、食品、服装、化妆品,如果是批发的,不属于零售,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国税发〔2006〕156号文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这些商品由于其消费性质,通常被视为面向个人消费者的商品,因此,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一规定旨在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范围,并确保其仅用于合法的商业交易和税务抵扣目的。
其二,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化妆品等消费品,不是用于个人消费,而是用于其他企业特定范围所需,不是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和集体福利的,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比如,其他企业购买专用于劳保的衣服、鞋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醒: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面向个人消费者的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等消费品行为,应严格遵循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一原则。
因此,纳税人在进行税务处理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看到文件就生搬硬套,多缴冤枉税,那就亏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