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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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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1-08
2025-01-08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和融资租赁补助的通知
沪经信投〔2024〕924号  发布时间:2024-12-27  来源: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企业技术改造的积极性,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和融资租赁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当为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有承担项目建设、专业服务的相应能力。
  2.申报项目应符合申报指南要求(附件1),项目建设所必需的立项、规划、土地、环保等手续已经办理完成,所需资金已经到位,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且该项目未获得过市级专项资金支持。
  3.申报项目总投入应当达到2000万元,包括用于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器具购置、其他费用等固定资产投资,以及与该项目有关的软件、专利、试验、检测、智能化集成、研发外包服务等支出,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比例应高于60%。
  4.申请贷款贴息项目应已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合同签订日期于2023年1月1日及以后,且明确合同贷款用途为相对应的技术改造项目,并已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申请贷款贴息项目设备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50%,项目原则上应于2027年完成建设目标。
  5.申请融资租赁补助项目应已签订设备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签订日期于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并实际支付融资租赁费用。项目原则上应于2027年完成建设目标,且设备固定资产所有权转移到实施技术改造的项目单位。
  二、专项资金支持标准和拨付方式
  贷款贴息范围限于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产生的利息,贴息金额按照核定企业贷款利息的50%确定,累计贴息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自项目2024年起计算,贴息时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年度拨付,最后1年贴息金额根据验收结果再行拨付。
  融资租赁补助范围为设备融资租赁费用。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的5%,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融资租赁补贴项目立项后先行拨付50%支持资金,剩余支持资金根据验收结果再行拨付。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采取线上方式组织申报,登陆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s://zxzj.sheitc.sh.gov.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2.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20日,逾期申报不再受理。
  3.申报途径。各主管部门负责推荐本区域内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和融资租赁补助项目,所推荐项目需由各主管部门行文上报,各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2。对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申报材料,各主管部门应予以退回或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补齐后,最晚于2025年2月7日前行文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
  4.立项方式。项目申报后,由我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申报条件审查,审查通过的项目经投资核价后,直接纳入支持计划。
  四、监督管理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技术改造专项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五、工作要求
  1.各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企业申报材料一致性、真实性、齐全性严格把关,确保上报材料符合要求。
  2.申报企业通过“平台”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编写申请报告(“平台”下载模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按“平台”附件要求),申报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六、联系方式
  1.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60801111-2
  2.业务咨询  市经济信息化委产业投资处 郑东林
  联系电话  23112714
  附件:
  1.2025年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和融资租赁补贴申报指南
  2.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及部分在沪央企、
  市属集团公司联系方式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1
  2025年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和融资租赁补贴指南

类别

专题

方向名称

支持内容

产业高端供给能力提升

技术改造

推进重点产业链提质增效

1.支持重点产业链升级。聚焦“3+6”重点产业领域,支持各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以及细分赛道开展的产业链升级改造,支持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同步改造。

2.支持高端化改造。支持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速技术迭代升级,提升工艺、产品和技术水平;支持企业提品质、增品种、促品牌,加强高品质产品供给能力。支持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中试验证、质量认证、智慧物流等全链条装备升级及软硬件一体化改造项目。

3.支持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设备,开展具有“智改数转网联”特征的智能化改造,实现产线、装备升级的项目,提高关键工艺和核心设备数字化水平。

4.支持绿色化改造。支持企业应用国内外先进低碳节能、节水节材、安全环保等技术和工艺,以及采用高能效设备,提高企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支持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改造,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

  附件2
  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及部分在沪央企、
  市属集团公司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

联系电话

浦东新区科经委

68542977

黄浦区商务委员会

33134800-20920

静安区商务委员会

64178207

徐汇区新工办

64157606

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22050870

普陀区商务委员会

52564588-7052

虹口区科经委

25658925

杨浦区科经委

25032845

宝山区经济委员会

26097641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64130153

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69989175

金山区经济委员会

57921123

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37737283

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59732890-10318

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67183592

崇明区经济委员会

59614750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67126666-6611

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62776262-2332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20880885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

24180405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24122750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261632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23530355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33116131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011872

申能集团

33570960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2110317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3730908-1297

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33366086

光明集团

52290138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68988156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51885976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6641736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6643136

  市经济信息化委产业投资处 联系人:郑东林  联系电话:2311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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