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税费执法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将《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31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税费执法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向社会公布相关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文件目录,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知悉和查询相关文件。
二、主要内容
《公告》公布了2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及具体失效废止的条款,涉及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的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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