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消费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的生活需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http://www.baidu.com/link?url=tz2R9AjiEZI39fx7UAnryLIhz8tkcnwNPdgsDlI5B9TKQ1bVK3HLHhxYgkhLUiom2LJrC9InztcQ-ClhWq3yOa>》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制定了《上海市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并于2025年1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1月10日起,在本市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中,当事人均可使用《上海市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也可参照《上海市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自行制定合同文本。
二、各单位应做好《上海市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的宣传、推行使用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上海市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通过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sh.gov.cn/)、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网站(https://315sh.gov.cn)和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官网(http://www.snzsxh.com/)予以公布。
四、《上海市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联合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附件:上海市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2025年1月6日
相关附件: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关于推行使用《上海市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