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用交残保金?
答:以下情况可以不用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2、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3、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予以免征。(目前优惠政策截止2027年12月31日)
4、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
-
《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