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商务发改工信法规
全文有效
2025-01-08
2025-01-08
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申请报告编写和批复格式文本的通知
发改办投资〔2024〕1049号  发布时间:2024-12-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申请报告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相关规定,我们编制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申请报告编写和批复格式文本,现予印发。其中,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写格式适用附件1,编写内容应当参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有关规定达到可行性研究的深度要求;我委单独批复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格式适用附件2;资金申请报告与投资计划合并批复的,有关要求适用附件3。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写和批复,均应按照本通知执行。支持前期工作费用的专项结合实际参考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格式要求
     2.单独批复资金申请报告的格式文本(样例)
     3.资金申请报告与投资计划合并批复的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