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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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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1-08
2025-01-08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1  来源: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属企业,各高等院校、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4〕76号)要求,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5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报考中级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会计工作年限的继续教育记录,继续教育记录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中的记录为准。
  (六)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七)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试者应在考试报名期间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交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2024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无需再次申请。
  (八)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为非全日制的,学习期间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不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九)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市)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的区(市)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市)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报名。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境内学校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境内居住地报名。
  在青岛市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我市参加考试。考点在全市范围内统筹确定,系统自动分配考点、考场、座号。
  (十)中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可在考试报名开始前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交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外籍人员应提交有效护照等)、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用于考试报名条件审核。考试报名开始后,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无需重复上传材料,可直接报名相应层级的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无需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可直接报名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二)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

级别  时间 考试时间及科目
初级  5月17日至20日  

 0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中级 9月6日至8日 

 0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30  经济法

 17:45—20:00  财务管理

高级   5月17日 0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5年5月17日至20日举行,共8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5年9月6日至8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5年5月17日举行,共1个批次。《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1.2025年1月6日至24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开通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报名于1月24日12:00截止,缴费于1月24日18:00截止。
  2.2025年6月12日至7月2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开通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报名于7月2日12:00截止,缴费于7月2日18:00截止。
  3.报考人员应于缴费完成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是否成功。逾期未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截止后系统关闭,不再接受补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
  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考试报名;
  山东省财政厅官网——最下列滚动条“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http://czt.shandong.gov.cn/col/col17084/index.html)——山东会计之家——会计资格考试管理;
  山东会计信息网(http://www.sdkjxxw.cn/)——山东会计之家——会计资格考试管理。
  我市考生在报名时请选择“山东省青岛市”。
  2.初级会计资格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有关信息,经所选报名点审核通过后缴费。
  3.中级、高级会计资格报考人员应先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于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报名,经系统审核通过后缴费。
  四、注意事项
  (一)会计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于2025年4月16日前,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于8月12日前在山东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山东会计信息网公布,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二)初级、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每科次56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每科次100元。
  (三)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应确保电话准确,便于接收短信通知;确保邮箱地址准确无误,便于缴费完成后接收非税收入电子票据。自2025年3月1日起,非税收缴系统将不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财政电子票据到缴费人电子邮箱。2025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人员缴费成功后,请关注微信公众号“电子票服务”,绑定预留在非税执收单位的个人手机号码,在“票夹”栏目中获取电子票据。如有问题,请拨打非税缴费技术服务电话0532-85856831、968123转2。
  (四)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缴费等事宜,填报信息应真实完整,照片应人脸清晰、亮度适中。报考人员缴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或照片不清晰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因漏缴费用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应充分了解有关考试信息,请勿让他人或培训机构代报名,因代报名造成的有关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五)考试结束后,将对答卷的雷同情况进行排查。确认为雷同试卷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六)考试成绩均由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公布。2025年6月27日公布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7月4日公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10月31日公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财政部门要按规定的时间、程序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初级会计资格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认真做好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中所属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材料审核工作。
  (二)各区(市)财政部门、各考点要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落实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的各项措施。
  (三)各区(市)财政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各区(市)财政部门要做好考试期间应急处置工作,如遇突发情况,及时科学妥善处置并向市财政局备案。
  附件: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咨询电话.docx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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