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综合
奖励给客户的旅游应怎么处理呢?
发布时间:2024-12-11  来源:远程墨子 作者: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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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是这样的业务,我们公司针对客户的消费会给予不同的奖励,其中有一项就是消费累计达10万以上的我们给予“七彩云南十日游”,请问我们奖励给客户的旅游究竟是否应视同销售?

      答:感谢您的提问!贵公司这种与销售收入或销售数量相挂勾的奖励应作为销售折让处理。销售折让,根据国税函[2006]1278号文件规定折让金额应冲减销售额,并相关红字冲销对应的销项税额。所以,贵公司奖励给不同消费额度客户旅游不应视同销售,应作为销售折让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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