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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2024-12-31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7号  发布时间:2024-12-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通告如下:

月份

放假时间

申报纳税期限

1月

1月1日

1月15日

2月

2月1日至4日

2月20日

3月

3月17日

4月

4月4日至6日

4月18日

5月

5月1日至5日

5月22日

6月

6月1日至2日

6月16日

7月

7月15日

8月

8月15日

9月

9月15日

10月

10月1日至8日

10月27日

11月

11月17日

12月

12月15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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