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转出补缴税金抵减留抵税额该如何账务处理?
前期抵扣了进项税,税务局稽查后发现不符合规定,后期做了纳税申报表更正,产生了增值税及滞纳金,用企业留抵税额对产生的增值税及滞纳金做了抵欠,应该怎么处理账务?
解答:
根据税务稽查的不得抵扣原因,将进项税额转出额计入该业务对应的科目。
比如,因为将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导致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转出额就需要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因为更正申报产生的滞纳金,通常情况下是需要企业现金缴纳的,很少会出现用留抵税额抵减的,主管税务局特殊同意的除外。滞纳金的产生,是当期产生的,不属于会计差错。
企业未按规定做进项税额转出,是企业疏忽或对税收政策理解错误等造成的,是一种会计差错。对于会计差错,需要区分本年度的会计差错和跨年度的会计差错。对于跨年度的会计差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需要分情况采用“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则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
(一)未来适用法
适用范围:1.本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虽然会计差错跨年度,但是金额不重要或技术上无法追溯。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等(根据具体原因区分不同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追溯调整法
适用范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差错跨年度,且分类为重要。
1.追溯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根据具体原因区分不同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说明:如果进项税额转出,不影响损益的,比如集体福利用固定资产建造,需要将转出额计入相关资产科目。
2.进项税额转出对损益产生影响,可追补扣除抵减企业所得税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对留存收益产生影响的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