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所得税申报时所涉及到的是工资发放期、税款所属期和税款申报期,与工资所属期无关。
2)工资发放期是指工资实际发放的日期,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实际发放的日期所属的月份即为税款所属期,税款所属期下月的征期为该所属期税款对应的申报期。纳税人应当按照工资发放期进行税款的计算,在税法规定的税款申报期内进行税款的申报。
参考:12366答疑
2⃣️工资后期发放计入哪年费用
参考:《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2)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
结论:当年计提的工资,在次年5月31日前发放,可以在计提年度汇算清缴年度扣除。若在以后年度发放,则在发放年度税前扣除。
来源于税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