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税四期系统的全面上线,税务机关对企业的财务数据监控更加全面。
年终将至,财务工作进入关键结账阶段,而往来款挂账是风险频发业务点,财务人员要注重梳理往来款,提前做好风险识别和应对。
1、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处理不当,极易埋下税务隐患。以下做法会导致预收账款越滚越大,如预收账款余额与企业的经营规模、行业惯例相比过高或过低,会引起税局的关注、检查。
为延迟纳税,将资金流以预收账款的形式入账。
销售账款同时预收账款与应收账款挂账,未及时对冲清理,或收到客户款项后未甄别款项性质,一股脑计入预收账款,导致预收账款余额虚大。
预收账款“水位”偏高的企业,建议梳理预收账款情况,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及时确认,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备好证明资料,该对冲调整的凭借证明资料依规处理。
2、其他应付款
有的企业将货款计入其他应付款,以隐匿收入。如此做法容易出现其他应付款长期金额大、库存账实不符的情况,这些都是是税局重点关注的问题。
隐匿收入行为即使将表面功夫做得再好,在金税四期大数据纵横比对、多维度穿透分析下,系统总会冒出些异常点,税局只要盘查一下银行流水、库存,很容易发现问题。
此外,企业向股东个人无偿借款,如年关大额挂账,股东可能会被税局核定利息收入征收个税。
其他应付款挂账金额较大的企业,年末建议清查,收入合规纳税,年底及时归还股东借款。
3、应付账款
应付款项长期挂账,需关注款项是否不再需要支付,是否需要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另外,应付账款长期 “赖账”不付,看似占了便宜,实则危机四伏。应付账款长期大额挂账也会引起税局的警觉,如涉及虚列成本、买票入账、人为暂估调节利润,这些违规操作在金四系统强大算力下无所遁形。
4、其他应收款
☑企业无偿借款给股东个人,除了企业被核定利息收入征税的风险外,股东个人在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存在视同分红缴纳个税的风险。
☑员工向企业借款未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年度终了后未向企业偿还,存在视同发放工资缴纳个税的风险。
☑关联企业间无偿借款,涉及增值税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等税务风险。
建议
借款人年底及时归还借款,来年再借。股东和员工借款跨年,如有充分证明资料证明借款实质用于生产经营,不涉及缴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