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们是一家制造企业,有职工食堂,购买的厨房设备进项税能抵扣吗?
答复
购买的厨房设备属于专门用于职工福利的固定资产,这种增值税的进项税是不得抵扣的。
有的学员提到,这些厨房设备既用于职工福利、也用于招待客户,这种招待费对应的进项税也是不得抵扣的。
注意:
当然,若是职工食堂,也对外经营的话,比如跟营业性酒店饭店一样对外收费缴纳增值税,这样混用的厨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允许抵扣增值税。
参考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等文件规定,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