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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2024-12-04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第十三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渝人社发〔2024〕21号  发布时间:2024-11-19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329号)相关规定,我局对2024年9月30日前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保障局、市人力社保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废止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1),继续有效49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2)。

  附件

  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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