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设备租赁到期后没有约定所有权归属怎么办?
答:在融资租赁中,设备租赁到期后如果没有所有权,通常需要根据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来处理。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情况:
1、合同约定:如果融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赁期满后设备的所有权归属问题,那么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例如,有些合同规定承租人在支付全部租金和租赁物的残值后,可以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则需要双方协商补充协议。
2、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57条的规定,如果融资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租赁期满后设备的所有权归属,那么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这意味着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承租人无法自动获得设备的所有权。
3、名义货价:在某些情况下,承租人可以通过支付名义货价(例如象征性价款)来取得设备的所有权。这种做法在一些融资租赁合同中是常见的。
4、售后回租:在售后回租模式下,承租人将设备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并在租赁期满后通过支付留购价款重新取得设备的所有权。
5、协商解决: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且双方无法达成补充协议,那么承租人应当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如果设备已经无法返还(例如因为设备已经安装在其他设备上),承租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在融资租赁到期后没有所有权的情况下,承租人应首先查看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则需要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来解决所有权归属问题。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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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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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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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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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