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个人所得税
夫妻离婚了但是为了孩子还是一起居住,妻子将公司股权0元转让给前夫有个人所得税吗?
发布时间:2024-11-15  来源:郝守勇税库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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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夫妻离婚了但是为了孩子还是一起居住,妻子将公司股权0元转让给前夫有个人所得税吗?

 

答复

情况一、需要看看账面上的情况,若是资产负债表上没有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利,也没有大额高溢价资产(或者虽有大额高溢价资产但是占比没有超过资产总额20%以上、或者评估未增值),自然人股权转让即便是0元或者平价转让,无个税。

但是大家注意,在实际中,有的地方税务局会核实账面真实性。

情况二、对于账面上存在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利的公司,前妻子将公司股权0元转让给前夫,由于二人已经离婚,从法律上已经不符合67号公告的亲属,因此股权0元转让给前夫是有个人所得税风险的。

参考: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发布)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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