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综合
12月1日后电子版的“电子行程单”与纸质的电子行程单重复报销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11-15  来源:远程墨子 作者: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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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墨子老师,您好!12月1日后航空公司可以开具电子版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了,那如果员工又拿来纸质的电子行程单报销,那造成重复报销的情况怎么解决呢?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2024年第9号公告第五条规定,自12月1日后,需要报销入账的旅客,应当按规定取得电子行程单或其他发票。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旅客取得的原纸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纸质行程单)仍可报销入账,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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