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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每日一税】个人销售货物是按20%缴个税吗?
发布时间:2024-11-01  来源:每日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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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销售货物是按20%缴个税吗?

文/李冼

 

编者按:2024年10月30日,有同学咨询:个人销售货物是按20%缴个税吗?现就该话题与大家分享。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问题】2024年9月28日,王**以个人名义开了一个王哥网上副食品小超市,未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

问:王**取得所得如何申报缴纳个税?

【解析】个人销售货物,其税务处理可从印花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和个人所得税讨论:

一、印花税

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征收印花税的应税凭证,不需缴纳印花税。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买卖合同按价款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买卖合同是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二、增值税及其附加

个人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务处理,请参阅《个人销售货物增值税风险多大,你知道吗?》,本文不再赘述。

三、个人所得税

个人销售货物的个人所得税税务处理,实务中有两种观点:

观点01: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缴纳个税

持此观点的老师认为,个人外购的货物和自制的货物都属于其财产,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缴纳个税。

观点02:按“经营所得”适用5%-35%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税

此观点02的老师认为,个人销售货物,属于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应按“经营所得”适用5%-35%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税。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五)经营所得,是指: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不难看出,个人销售货物,不属于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等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应按按“经营所得”申报缴纳个税。

就本案例而言,个人购销副食品所得,笔者认为按“经营所得”适用5%-35%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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