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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税法规
wiira2x0ckem
全文有效
2024-11-21
2024-11-21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等23部门关于印发《“创业云南”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云人社函〔2024〕184号  发布时间:2024-09-04  
 

放创新创业资源,引导支持创业者瞄准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发掘创业项目开展创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构建“龙头企业+配套企业”生态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

  7.聚焦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推动创业。依托绿色食品、绿色能源、生物医药、有色金属、文旅康养等优势资源,主动走出省外对接,支持省外优质企业和项目在云南落地、创办企业。依托全省重点产业园区,加大用地保障、统筹财政支持、提升金融服务、降低用工成本等促进创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投资促进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8.结合乡村振兴推进返乡创业。实施支持青年创业兴乡三年行动,有序引导30万以上大学生等青年到乡村开展服务、就业创业。大力支持大学生等青年创业,招引外出青年返乡创业6万人以上。聚焦高原特色农业“1+10+3”重点产业,鼓励有创业意愿的青年发展加工流通、休闲旅游、农事体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支持有条件的青年创办储藏保鲜、分等分级、清洗包装等农产品初加工经营主体。支持创业者叠加用好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现代农业产业园、智慧农业人工智能试验示范区等优惠政策促进创业。结合我省打造“过桥米线”“滇菜”等劳务品牌,向有创业意愿的劳务品牌技能致富带头人提供创业帮扶,打造劳务品牌龙头企业,对于认定的省级劳务品牌最高给予10万元补助,国家级劳务品牌最高给予3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团省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

  (三)培优创业载体

  9.建设七彩云南创业服务中心。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国有资产闲置场地资源,引入社会力量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投融资机构等信息资源共享、人员合署办公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创业平台合作,建立省级创业政策库、项目库、资金库、人才库、专家库、培训库、赛事库,促进创业资源要素整合融合、自由流动、精准匹配、聚合释能。(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团省委、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10.推进创业小镇、街区、社区、村落建设。充分利用我省特色资源,发挥青年等创业主体作用,探索“高原特色农业+创业”“文旅康养+创业”“绿美乡村+创业”等模式,每年根据预算规模认定一批创业小镇、创业街区、创业社区、创业村落,每个分别给予200万元、200万元、60万元、30万元补助资金。每年从创业小镇、街区、社区、村落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支持建设的各类省级创业孵化载体中评选省级创业孵化园区,每个给予500万元补助资金。(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团省委)

  11.建立评估激励机制。对创业小镇、街区、社区、村落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支持建设的各类省级创业孵化载体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分级化的ABCD四级绩效考核管理机制,A为优良、B为合格、C为黄牌提醒、D为淘汰退出。每年根据预算规模从中评选A类创业载体,每个给予20万元补助资金。(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12.持续加强其他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对认定为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每年打造5个省级众创空间。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双创孵化载体运营机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经费补助。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对新获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孵化器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四)促进创业数智融合

  13.加强创业大数据应用。结合“一库一平台”“融信服”平台建设,搭建“七彩云南创业服务云平台”,集聚全国高端创新创业资源,推动创业政策、项目、平台、资金、人才等要素进系统,加强集“全政策落地、一体化经办、多元化服务、智能化监管、科学化决策、数智化协同”的创业大数据运用。(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14.提升智慧化服务能力。建立政策推介、咨询指导、能力培养、创业帮扶、成果转化、融资对接等一体化线上创业服务体系,提供创业政策一站链接、创业平台一键导航、创业补贴一口归集、创业贷款一线通、创业项目一键达、创业指导一对一服务,实现各类创业政策精准推送、创业项目智慧匹配、普惠政策直补快办,提升创业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15.促进电商创业。统筹各类电商培训资金和项目,组织开展网络直播、短视频、电商运营等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实践操作培训。大力推广“特色资源+电商”创业模式,鼓励创业者结合本地特色优势、资源禀赋,联动头部电商建成“云品选品基地”和“云南网红直播基地”,充分依托电商平台进行创业。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运营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发挥园区(基地)聚集效应,吸引创业者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办企业,形成电子商务特色产业优势集群。(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五)提升创业能力

  16.加强创业能力培育机构建设。每年从各类创业培训机构中遴选10家优秀创业培训机构,示范引领创业培训工作。招引一批国内外头部创业研究、创业培训机构,鼓励引进战略咨询、知识产权代理、会计、律师、融资等高端服务机构,建立云南“创业智库”,加强创业智力支持。(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7.推动创业培训提质增效。聚焦我省重点产业与特色资源,开发一批创业培训精品课程。建设省级创业培训师资库,每2年组织创业培训讲师大赛。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每年培训4万人以上。联合省外科研院所、知名高校、领军企业等开展“创业云南训练营工程”,提升包括中青年企业家在内的优秀创业项目负责人经营管理和成果转化能力。(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

  18.建强创业指导专家团队。开展创业指导基层行活动,鼓励创业指导专家进园区、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场所开展创业指导服务。动态更新创业指导专家库,每年从创业指导专家库中评选一批优秀创业指导专家,与省外构建创业指导专家库共享机制。(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

  19.整合赛事活动推动以赛促创。每2年举办一次“创业云南”综合性大赛,打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云南省选拔赛、“彩云汇”创新创业大赛、云南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云南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农村创业大赛云南省选拔赛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赛事品牌。(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六)推动创业降本减负

  20.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依托创业担保贷款每年扶持创业人员4万人以上,发放贷款80亿元以上,带动就业8万人以上。(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21.大力推行“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服务全省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等各类经营主体的企业法人和个人,企业法人可申请最高500万元信用贷款、最高3000万元抵押担保贷款;个人创业者可申请最高50万元信用贷款、最高1000万元抵押担保贷款。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引导扶持更多劳动者自主创业。(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22.加大创业补贴力度。对首次创业(在云南省内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运营1年以上(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且依法申报纳税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3.落实税费支持政策。继续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及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法享受税费扣减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4.用好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建立优秀创业项目和创新创业企业发现机制,丰富股权投资、跟进投资、融资担保等相结合的运作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加大对处于种子期、成长期等早中期创新创业企业的投入力度,投早投小投科技,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难题。(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云南证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七)优化创业服务

  2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结合开展营商环境争创一流行动,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政务服务,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着力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水平,降低企业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管理局、省数据局、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6.加强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创业服务功能,健全服务机构资源信息共享、业务经办衔接机制,科学布局创业服务网点,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置创业服务窗口,在各级创业孵化载体设置创业服务专区,在高校设立大学生创业指导站,在社区、村落延伸创业服务、拓展创业服务事项,构建多部门协同、全流程发力的创业服务格局。(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团省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27.常态化组织系列创业活动。定期举办全省创业者大会,每年组织“云创滇峰”项目对接会、沙龙、文化节、巡回指导月、青年创业服务季等活动,为创业项目、创业者和投资者搭建对接平台、提升创业能力、交流创业经验。每年面向全国征集创业创意方案,对选中并依据方案实现创业的纳入创业金点子库,为创业者提供经验指导和启发创新。组建区域创业联盟,定期举办创业合作交流活动,推动与省外创业特色、产业和资源共建共享,支持各地围绕创业载体、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创业项目等开展深度合作。(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28.选树创业示范典型。通过“厅市共建”,搭建“1+9+N”高水平创业平台,形成可复制、能借鉴、宜推广的“七彩云南·创业福地”普洱样板,鼓励各地结合特色资源优势塑造“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创业品牌。充分调动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总结推广镇雄返乡创业经验,选树一批创业典型,引导积极投身创业。(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9.建立创业容错帮扶机制。建立创业帮扶申请机制,创业者存在创业相关帮扶需求的,可依托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帮扶申请,享受政策咨询及创业指导服务。建立创业失败救助机制,对创业失败的人员,结合其实际就业需求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生活困难的按规定给予社会救助。(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业云南”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相关经费按预算编审程序纳入省级部门预算予以保障,按照“当年评审、次年拨付”原则兑现,行动计划涉及补助政策已有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要压实部门工作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积极促进创业政策链、资源链、平台链、人才链、金融链、服务链六链融合。要将创业工作作为高质量充分就业重要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地方党委班子年度绩效考核等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营造创业氛围。各地要加大创业政策宣传,建立创业政策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实施创业政策进校园、企业、乡镇(街道)、社区、村落、社会组织等“六进”行动,提高创业政策知晓度。厚植创业文化,建立七彩云南创业标识,树立创业形象,办好“创业在云南”等特色精品栏目,更好发扬敢闯、敢试、敢创、敢为天下先精神,营造激励创新、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创业氛围,引导和推动各类人才投身创业、成就未来。

  (三)持续跟进督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推进各项创业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加强创业工作情况调度,为研判创业形势、完善政策举措、推动政策落实提供依据。要采取实地督导、第三方评估、信息通报等方式,跟踪进展情况,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确保责任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

《“创业云南”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政策解读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23部门印发了《“创业云南”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计划》),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激发调动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要求,“完善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优化创业服务,提升创业质量”。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创业工作,先后出台《云南省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若干政策措施》、《云南省推进重点群体创业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云南省支持青年创业兴乡三年行动》等政策措施,年初将“实施‘创业云南’建设行动”写入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计划》的出台,既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手段,符合实际、正当其时、十分必要。

  二、主要内容

  《计划》重点从创业主体培育、项目孵化、载体建设、数智融合、能力提升、降本减负、服务优化等7个方面明确29项具体任务,力争到2026年,全省创业政策机制更加健全、创业环境持续优化、创业主体更加活跃,创业促进就业优良生态体系逐步形成,创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是全方位赋能主体。聚焦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高层次创业团队、科研人员、留学人员等创业意愿强、有基础的6类主体,加大政策支持。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每年在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中免费安排30%左右的场地供其创业,每年立项支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00项以上,每年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1万人以上。对返乡农民工,落实创业培训、资金、场地、用工、营销等扶持政策。对退役军人,孵化培育军创企业100家以上,打造“军创云品”军创品牌。对高层次创业团队和人才,返乡创业按照市场化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给予奖补。对科研人员,采用股权激励、技术入股、成果奖励等多种方式促进创业,并探索“飞地孵化”引培模式。对留学人员,回国在滇创业项目按规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创业资助。

  二是全覆盖发掘项目。立足我省自然资源禀赋、文旅康养优势,以及推进产业强省、乡村振兴等,发掘新的创业项目,扩大创业渠道。聚焦12大重点产业,引导支持创业者瞄准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发掘创业项目实现创业,构建“龙头企业+配套企业”生态圈;聚焦推进“三大经济”建设,通过加大用地保障、统筹财政支持、提升金融服务、降低用工成本等,支持省外优质企业和项目在云南落地、创办企业;聚焦乡村振兴,引导30万大学生等青年返乡创业就业,支持创业者结合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加工流通、休闲旅游、农事体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创业;聚焦打造“滇字号”劳务品牌,对认定的劳务品牌按省级10万元、国家级30万元给予补助。

  三是全地域平台支撑。针对我省创业平台多部门分管、资源分散的实际,着力打造1个中心抓统筹,聚合创业资源、促进要素匹配,N类载体驻一线,特色化抓建、精准化孵化,构建覆盖全省、贴近群众、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创业扶持平台体系。“1”即建成1个七彩云南创业服务中心,建立省级创业政策库、项目库、资金库、人才库、专家库、培训库、赛事库,促进创业资源要素整合融合、自由流动、精准匹配、聚合释能。“N”即每年认定一批创业小镇、创业街区、创业社区、创业村落,每个分别给予200万元、200万元、60万元、30万元补助资金,建立ABCD四级绩效考核管理机制;评选认定一批省级创业孵化园区,每个给予500万元补助,对认定为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对新获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孵化器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四是全要素数智融合。坚持用好大数据赋能创业,搭建“七彩云南创业服务云平台”,推动创业政策、项目、平台、资金、人才等要素进系统,加强集“全政策落地、一体化经办、多元化服务、智能化监管、科学化决策、数智化协同”的创业大数据运用,建立政策推介、咨询指导、能力培养、创业帮扶、成果转化、融资对接等一体化线上创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广“特色资源+电商”创业模式,建设“云品选品基地”和“云南网红直播基地”,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运营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形成电子商务特色产业优势集群。

  五是全过程提升能力。围绕创业全生命周期,打造优质创业培训示范机构、创业指导专家团队、创业竞赛选拔培育等多位一体的培训赋能体系,提供跟进式创业指导服务。对创业培训机构:每年遴选10家优秀创业培训机构,招引一批国内外头部创业研究、创业培训机构,建立云南“创业智库”;对创业师资:建设省级创业培训师资库,动态更新创业指导专家库;对创业培训项目: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每年培训4万人以上;联合省外科研院所、知名高校、领军企业等开展“创业云南训练营工程”,提升创业项目负责人经营管理和成果转化能力;对创业赛事:整合赛事活动推动以赛促创,每2年举办一次“创业云南”综合性大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赛事品牌。

  六是全渠道资金支持。着力破解创业融资难、成本高、风险大等问题,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推动创业降本减负。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个人可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推行“云岭创业贷”,企业法人可申请最高500万元信用贷款、最高3000万元抵押担保贷款;个人创业者可申请最高50万元信用贷款、最高1000万元抵押担保贷款,并按规定执行利率优惠。加大创业补贴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首次创业者,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落实税费支持政策,继续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用好市场化融资渠道,丰富股权投资、跟进投资、融资担保等相结合的创业融资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难题。

  七是全领域品牌示范。着眼提升创业云南感召力和创业环境竞争力,高标准打造5大云南创业品牌。打造“普洱创业之城”,通过“厅市共建”,搭建“1+9+N”高水平创业平台,形成可复制、能借鉴、宜推广的“七彩云南·创业福地”普洱样板。打造“创业金点子库”,每年面向全国征集创业创意方案,为创业者提供经验指导和启发创新。打造“云创滇峰”创业活动品牌,组建区域创业联盟,每年组织“云创滇峰”项目对接会、沙龙、文化节、巡回指导月、青年创业服务季等活动。建设一流营商环境,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水平,降低企业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建强基层创业服务网,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置创业服务窗口,在各级创业孵化载体设置创业服务专区,在高校设立大学生创业指导站,在社区、村落延伸创业服务、拓展创业服务事项,构建多部门协同、全流程发力的创业服务格局。

  三、有力推动《计划》落实落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部门工作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积极促进创业政策链、资源链、平台链、人才链、金融链、服务链六链融合,推动创业工作落实。二是加大经费保障。将相关经费按预算编审程序纳入省级部门预算予以保障,按照“当年评审、次年拨付”原则兑现,行动计划涉及补助政策已有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三是营造创业氛围。建立创业政策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实施创业政策“六进”行动,办好“创业在云南”等特色精品栏目,厚植创业文化,提高创业政策知晓度。四是持续跟进督导。加强协同配合、工作调度、实地督导、第三方评估,推进各项创业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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