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有关规定,结合本省水资源开发利用实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水利厅联合起草了《关于明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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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青海省水资源税适用税额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