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企业的一位高管是外籍居民,请问他应按非居民纳税人来申报个人所得税吧?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外籍个人,如果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应视为居民纳税人。如果中国公民长期居住国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也视为非居民纳税人。所以,个人所得税中的居民纳税人判断标准与这个人是什么国籍无关,与在境内居住时间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