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关于“持续提升审计质量”和“及时修订完善审计准则体系”的工作要求,指导和规范注册会计师开展集团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保持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持续动态趋同,我会起草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3)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 李丽 赵际喆
电话:010-88250156,88250207
电子邮件:standards@cicpa.org.cn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3.意见反馈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