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企业2019年向村里租来了土地建的厂房。现在税务机关认为我们建造的厂房属于违法建造,所有的进项税额不让我们抵扣,要求我们转出。您认为合理吗?
答:感谢您的提问!进项税额能否抵扣,我们主要看三个方面:1、购入的货物、劳务、服务及无形资产、不动产是否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2、购入的货物、劳务、服务及无形资产、不动产是否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及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不允许抵扣进项的范围;3、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
贵企业为了生产经营而建造的厂房,并且用于建造厂房相关的货物、劳务、服务及无形资产、不动产不属于《条例》第十条及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不允许抵扣进项的范围,凭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是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至于建造违不违法,那是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应由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查处与能否抵扣进项税没有直接关系。
但是注意的是,如果该违建的房子因违法被相关部门拆除,那时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才应作进项转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