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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农关注丨财政部发布:推进会计规范建设,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管
发布时间:2024-09-02  来源:广东司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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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规范方面,财政部印发《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和《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同时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这两个规范答记者问;此外,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征求意见稿)》、《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会计应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加强管理会计应用。

 

监督管理方面,财政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六号),对内地注册会计师张云鹤私自承办跨境审计业务等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并依法依规对相关注册会计师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追责;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指出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重视报告中问题,提升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税收政策方面,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更新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适用名单。三部门明确 2024 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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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印发(点击阅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要求,规范数字经济环境下的会计工作,推动会计信息化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我们对《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进行修订,形成了《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

 

《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印发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要求,规范数字经济环境下的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提高会计软件和相关服务质量,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我们对《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财会字〔1994〕27号)进行修订,形成了《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本规范施行前已经投入使用但不符合本规范有关要求的会计软件,应当自本规范施行之日起3年内进行升级完善,达到要求。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印发《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和《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答记者问

近日,财政部在《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7号)、《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财会字〔1994〕27号)基础上,修订印发了《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24〕11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及《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财会〔2024〕12号,以下简称《软件规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工作规范》和《软件规范》的背景和意义、修订发布过程、主要内容、工作成果等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为解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4年9月24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通过财会字〔1996〕19号文件公布、财政部令第98号文件修改)进行了修订,形成《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会计应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助推管理会计在新时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广泛调查研究基础上,财政部办公厅起草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会计应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于2024年9月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六号)

为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跨境审计执业行为,在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协同配合下,财政部对跨境审计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内地注册会计师张云鹤私自承办跨境审计业务、私存私带审计工作底稿等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并依法依规对相关注册会计师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追责。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

截至2024年4月30日,A股市场共有5,35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其中主板3,195家、创业板1,340家、科创板571家、北交所248家,实现盈利的4,228家、发生亏损的1,126家。按期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上市公司中,209家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无法表示意见29家、保留意见85家、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95家。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高度重视会计监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改正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错误,不断强化理解和应用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能力,稳妥做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不断提升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 更新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适用名单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中“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名单”按照本公告附件执行。

三部门明确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详细公告9项有关事项。

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

近日,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4年10月1日起,按照《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市内免税店管理工作,促进市内免税店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通知》,现有北京、上海、青岛、大连、厦门、三亚等6家市内免税店,自《通知》施行之日起适用《办法》;现有北京、上海、哈尔滨等13家外汇商品免税店,自《通知》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转型为市内免税店,经海关验收合格后开始营业。同时,在广州、成都、深圳、天津、武汉、西安、长沙和福州等8个城市,各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

财政部等六部门制定印发《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和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更好发挥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健全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支持和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规定,财政部等六部门研究制定了《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答记者问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财金〔2024〕60号,简称《通知》)。近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通知》出台的背景及意义、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如何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主要内容、财政部举措等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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