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权0元转让给赡养义务人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发布时间:2024-09-09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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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自然人股权0元转让给赡养义务人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复

属于符合67号公告的亲属之间无偿转让,虽然0元但是属于有正当理由,不存在个税风险。

注意:

需要提供真实的具有能够证明赡养、抚养关系的法律证明。

比如:民政部门出具的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赡养)关系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老人由我们赡养,由我们照顾。

参考: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如果符合以下情形的无偿转让股权,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除以上情形外的亲属之间股权转让,若申报的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转让收入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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